2007年12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守望
省五监 江富林

  有人说:守望是一种心灵的契约。而我更认为守望是母亲为儿子亮着的一盏长明灯,是妻子为丈夫亮着的一盏床头灯。
  在学生时代,每当我吃完母亲为我准备的早餐,挎起书包准备上学的那一刹那,母亲总会不放心地追上嘱咐一句:放学了,不要贪玩,早点回家。然而我却常常会忘了母亲的叮咛,贪玩过头。害得母亲时常站在村口等候着我的身影出现。为这,多少次受到母亲的责骂,不过此时的我,内心不仅没有自责,反而有一种被母亲宠爱和牵挂着的特别温馨的感觉。
  后来长大了,我与大多数人一样也有了自己的小家,一生劳碌的母亲终于可以放心地把照顾我的责任转交给了我的妻子。
  或许是上天厚爱,我的妻子不仅能干,而且贤惠。平时我外出时,她除了提早为我准备好一应物品,还不忘叮嘱我,早一点回家。有时应酬晚了,即便是夜半三更回家,妻子的床头灯也会一直亮着。当我走在回家的路上,从远处看到妻子特意为我亮着的灯光,我顿时感到,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
  再后来,我却没有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,竟自掘坟墓,葬送了一切美好的生活。
  如今我已改造了8年,可刑期还有10多年,在这样的境况下,妻子还是不改初衷默默地守候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。每次会见时,妻子总会问我什么时候回家,让我无言应对。
  守望丈夫的归期或许是妻子今生最大的精神支柱。相信妻子的床头灯也一直会亮着,那是牵引我回家的指路灯。有了这盏明灯相伴,我坚信归期将不再遥远。